- 发布日期:2024-07-14 09:17 点击次数:177
(原标题:鼓励房企促销 试点“购房入学报名” 杭州一地放大招)
近日,多地继续出台购房支持政策。
7月4日,浙江杭州富阳区发布楼市新政,其中提出,鼓励房企促销,给予销售奖励;鼓励单位职工团购,给予购房补贴;试点“购房入学报名”;在房交会期间支付定金并按时完成网签的给予购房奖励。
7月3日,四川遂宁发布11条楼市新政,其中提出,实施购房补贴、实施住房“以旧换新”行动、推进住房征收(搬迁)房票安置、新购房业主子女可享受就近入学资格等。
另外,四川雅安、福建莆田、云南普洱均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杭州富阳鼓励房企促销
7月4日,杭州富阳区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举措的通知》。
其中提出,鼓励房企促销,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预售项目季度内销售2万m²及以上的,给予销售面积10元/m²奖励;超出3万m²及以上部分给予20元/m²奖励。在售项目季度环比上涨10%及以上的,给予销售面积10元/m²奖励;环比上涨20%及以上部分,给予销售面积20元/m²奖励。
同时,鼓励单位职工团购,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在富机关、企(事)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单位组织职工、村民(股民)在富阳区团购3套、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办理好不动产权证后,分别给予购房职工实际购房总价1%、1.5%的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
另外,试点“购房入学报名”,自2024年起至2026年4月30日,适龄少年、儿童父母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不动产证但不符合原政策时限要求或者其父母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全款支付的,有新生入学需求的先向区住建局提出房产条件核实申请,核实后再由区教育局核验入学报名。录取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者优先于仅签订合同者,同时分别根据其父母名下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先后,在原有政策结束招生后根据公办学校学位余额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此外,在房交会(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日)期间与参展项目签订认购协议书的个人或企业,支付定金或缴纳意向金的,并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给予购房者2万/套奖励,奖励总金额100万元,封顶50套;购买套数超过50套,由公证处公证摇号选取。
遂宁实施购房补贴
7月3日,遂宁发布了《促进市主城区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实施购房补贴、实施住房“以旧换新”行动、支持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推进住房征收(搬迁)房票安置、新购房业主子女可享受就近入学资格等11条政策措施。
其中,在购房补贴方面提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凡在遂宁市主城区(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下同)购买首套或者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额的2%、最高不超过2万元给予现金补贴。现役或退役军人、教师、医护工作者、遂宁市农村户籍人员、非遂宁市户籍人员、毕业未满五年的大学(包括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按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在遂宁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额的3%、最高不超过3万元给予现金补贴。在遂就读高校(高职、高专和本科学校)的学生在遂宁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额的5%、最高不超过5万元予以补贴。
同时,实施住房“以旧换新”行动,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遂宁市级和船山区、市直园区国有企业可通过收购居民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促成群众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回购款可委托国有企业支付给房企,用作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的购房款。市级和区(市直园区)可推荐具体区域范围内的“旧房”换“新房”的新建商品房房源。
另外,推进住房征收(搬迁)房票安置,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船山区、市直园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对遂宁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搬迁安置、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等项目可采取房票形式实施征收(搬迁),由被征收(搬迁)人自行向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住宅项目购买住房。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市主城区有意愿的住宅项目建立房票安置项目库和房源池。
此外,新购房业主子女可享受就近入学资格,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在遂宁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其在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直系子女可凭借已完成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享受房屋所在片区学校入学资格,插班学生在片区学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如片区学校无法保障,可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近日,四川雅安、福建莆田、云南普洱均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7月3日,据“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消息,雅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租房提取额度将提高。其中,在雅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7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10万元、20万元。对于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未婚职工家庭提高到12000元/年,已婚职工家庭提高到18000元/年,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24000元/年。
7月2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维持不变。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莆田市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90万元,单缴存职工60万元)。
另外,“普洱住房公积金”公众号发布了《关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其中提出,购买普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证明)的购房人(缴存人,下同)已支付购房定金,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委托承诺书》后,可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提取款项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